關于開展2017年度“浙江省信用管理示范企業”
申報認定復審考核工作的通知
各理事單位,溫州、嘉興、金華、衢州、舟山、臺州市企業信用促進會:
根據《浙江省信用管理示范企業管理辦法(試行)》的規定,2017年度浙江省信用管理示范企業申報認定的初審工作目前已完成,將進入復審考核程序?,F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考核對象:通過2017年度浙江省信用管理示范企業認定初審的新申報企業和部分續展企業(具體名單附后)。
二、復審程序:為保證考核工作的專業性,將組織部分理事單位或市企業信用促進會負責人及信用研究員,對初審通過的申報企業根據需要組織答辯或實地考核工作。
答辯考核。企業針對初審環節指出的企業信用管理存在問題,在答辯前向理事單位或市企業信用促進會提交補充、說明、解釋材料;在提交補充材料的基礎上,以問答形式考核企業信用管理政策制度的可行性、科學性以及信用管理績效。企業應參加答辯人員:了解本企業上下游客戶評價授信、采購營銷、財務管理等信用管理實務的相關人員。
實地考核。查看了解信用管理制度的文件資料、部門間的信用管理協作實例、信息化管理系統和數據庫、客戶調查評價授信和應收賬款分析管理的工作臺賬、2017年經營財務數據等。
考核組根據答辯、實地考核情況將企業分為A類(建議通過)、B(建議待定)、C(建議不通過)??己私Y束后,應形成考核報告。復審考核情況將作為省信用管理示范企業認定的重要依據。
三、考核人員、時間:全省分三組開展復審考核工作,復審考核時間安排在2017年9月下旬至10月中旬,考核組具體人員名單、分組情況和考核具體時間另行通知。請各市理事單位或各地市企業信用促進會做好相關組織準備工作。
四、其他 請各市理事單位、企業信用促進會與各組聯系人做好具體對接工作。參加復審考核人員的住宿、交通費回原單位報銷。
附:2017年浙江省信用管理示范企業申報認定參加復審考核企業名單
浙江省企業信用促進會
2017年9月19日